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针对孩子而言,监护权和抚养权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既监护又抚养所给予给孩子的有效的权利会更多,所承担的义务也会更多。一般来说,家长都会拥有两项权利,即监护抚养权,无论是在孩子的生活中,还是家长的生活中,都离不开这两项权力的使用,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说,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一种负担,也是一种责任。2、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监护人有哪些抚养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对于既监护又抚养的家长来说,在明白监护权和抚养权的不同和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清楚对孩子的义务比单方面的更多。一旦没有履行责任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格的制裁,并且会对孩子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因此家长应注意在平时的生活中对监护抚养权的认知有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若您还有具体的疑问,请咨询律师网的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两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是其他人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会在生前就对自己的一些财产立下遗嘱。例如说房子的产权这样的事,肯定也会在遗嘱中交代清楚。但是,在生活中,您对于因遗嘱而打官司得人可不少。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为多少的问题。...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般要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字样,最好协议双方在签字后加按手印,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但是,即使这样约定,夫妻私下写的离婚协议书就能够生效吗?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除了财产分割,更重要的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同意离婚,...


·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包括哪些?
      当发生了由于行政行为或者是刑事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的时候,受害人是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到底哪些人才可以成为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


·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一、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一、境内离婚会分割境外财产么?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同...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抚养费也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您知道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多付了赡养费,可以向其他赡养义务人追偿吗?
      1、目前赡养费诉讼存在的现实问题: 程序的复杂性与老人急需处理之间的冲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受理时不仅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在受理后,为了保障被告的权利,还要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有的被告在外打工,拒绝回家领取法律文书或者下落不明,法院还要适用公告送达法律...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中国现在正处于快节奏的生活,干什么都快,结婚快离婚也快。当一对夫妻缘分走到尽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时,离婚就成了让双方都得到解脱的无奈选择,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许多离婚当事人来说,离婚财产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有的夫妻为此在法庭上争的口沫横飞甚至翻脸不认人,完全不顾之前的感...


·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实践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面,可能之前确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了,因此就需要增加。那在法律上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