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嫖娼罪,有哪些处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由于嫖娼有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国都是不允许嫖娼和卖淫行为的。不过我们也都知道,即使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禁止,嫖娼卖淫行为仍然广泛地存在在我国。那么如果嫖娼行为被警方查获会有什么后果呢?很多朋友可能会提及到嫖娼罪。今天我们就为您来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是嫖娼罪。
  
  一、嫖娼罪
  
  就现如今我国并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并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概念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立案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好了,以上我们为您介绍了什么是嫖娼罪,并且由此引申到嫖宿幼女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这两个罪名。总的来说,我国法律上目前并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于情节较轻的嫖娼卖淫行为一般都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主要是罚款以及拘留,同时也可能被要求接受强制性的教育和生产劳动。
  
  


·已经判过拘役能入深户吗?
      已经判过拘役能入深户吗? 一、已经判过拘役能入深户吗? 已经判过拘役的是不能入深户的; 具体条件如下: 1、身份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需到医院做入户体检。 3、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 4、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保护公共秩序,避免发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


·常见侵犯财产罪有哪些罪名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罪名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则可以进行立案,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


·网络开设赌场罪你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真的是无奇不有,关于网络开设赌场罪相信相信您已经不陌生了,在网络开设赌场也是很多年轻人特别关注的话题,那么网络赌场和现实中的赌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网络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什么形式的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我们来接着看一下!计算机知识的综合运用,需要精通网页...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
      醉驾司法所不接受咋办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


·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和网络的诞生,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打着各种旗号骗取人们的钱财,或者非法通过非法募集资金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归为己有。对于这类犯罪行为,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并制定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集资诈骗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要怎样定义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二、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