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
  
  债券发行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之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也是比较多,债券法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也是有着明文规定的。所有的债券发行额度必须根据公司的实际的负债能力来决定,不能超额发行,不能对债券持有者的利益不负责。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债券发行的问题。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法》
  
    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 ?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 ?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是什么?
  
  (一)上海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
  
  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第六条:
  
  试点期间,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除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2、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本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3、期限在3年以下;
  
  4、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
  
  (二)深圳交易所:
  
  试点期间,私募债券发行人范围仅限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未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但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
  
  在本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是为了确保债券的保值和安全,对债券持有者的利益负责,确保其投资风险降低。同时也在提醒债券发行的公司不能冒险发行,要对自己所发行的债券履行兑付,要确保自己能够按时兑付债券。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有哪些?
      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有哪些?(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联合银行业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逃废银行债务的危害性。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表面上损害了银 行利益,实际上损害了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危害社会信用基础,影响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最终损害众多企业的利益...


·还款违约金10%合法吗?
      还款违约金10%合法吗?合法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


·欠款金额达到多少才可以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得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了。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有什么区别,导致在诉讼时遇到问题,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释一下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分居后如何计算夫妻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也是要进行正常的生活的,因此也就有可能会产生债务,而此时的债务往往是一方所负的,那么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个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怎么算 1、分居不是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


·什么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什么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1、票面利率是指发行债券时规定应付的并直接印刷在债券票面上的利率,表示每年应付的利息额与债券面额之比。票面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证券发行人的筹资成本和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一般是证券发行人根据债券本身的情况和对市场条件分析决定的。债券的付息...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计算
      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1、不可以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赔偿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据此,如果已...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处理,如果有共有债务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否则也不会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夫妻在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才行?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债务清欠公司是现在社会上新兴的一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债权人追缴欠款。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法律的规定,这种清欠公司虽然是以债权人的名义进行清欠行为,但是清欠手段却经常突破法律的规定造成违法事件,我们针对清欠公司和追逃欠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