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自古以来,投资都是人们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人们期望以钱生钱来获得可观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最热衷的投资有股票、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等。但是,投资与风险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很多人为了避免股票的高风险,又想获得较多的收益会选择公司债券。那么。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公司债券的交易方式与股票不同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债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公司债券的交易方式有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具体规则与在我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完全一致,与股票交易的不同见右表。
  
  公司债券的大宗交易可进行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目前,我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与股票不同,公司债券有固定的派息、兑付日期。一般而言,在我所上市公司债券的派息、兑付款项在发债公司支付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后,由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划给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再由证券公司代为扣除利息税后,将剩余款项在派息、兑付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给投资者。
  
  二、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资公司债券,首先要考虑其信用等级。资信等级越高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小,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收益就越有保证;资信等级越低的债券发行者,其发行的债券的风险就越大,虽然它的利率会相对高一点,但与投资的本金相比哪一个更重要,相信投资者自己会权衡。
  
  公司债券投资存在的风险大致有如下几种: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三、买公司债券的防范措施
  
  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而防范信用风险、回购风险,就要求我们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等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做出卖出债券的抉择。
  
  债券是不同于股票的,相对来说它的风险更小,但是收益较低。债券可以分为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其中,公司债券的风险要比银行债券高。投资有风险,所以一定要关注买公司债券注意事项,避免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回收风险以及通货膨胀的风险。我们提醒您,投资需谨慎,要量力而行。
  
  
  
  


·把货款网赌输了属于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货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的,那么网赌赌输了是属于诈骗的。但是如果货款是当事人自己的,那么是不属于诈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担保无效的情形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
      实践中,有的夫妻因为想要逃避债务,而选择假离婚,从而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夫妻一方的名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那么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该如何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怎样认定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一、撤销权的对象有哪些 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四类。 (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行为从行...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款协议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


·欠钱6000构成什么罪
      欠钱6000属于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支付价款、利息或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解决问题。如果是拖欠银行信用卡,不还款,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是不可以申请执行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强制执行必然涉及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种种规定,因而在...


·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认定借条无效的标准有哪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 (二)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