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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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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以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就需要提供一些证据。那么,离婚诉讼中要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要是缺少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
  
  一、离婚诉讼中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诉讼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四)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五)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六)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在实际生活中,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离婚的、一方赌博而要离婚的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原因所需要提供的证据也不相同。因此,如果您要离婚,但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收集证据或者收集哪方面的证据,其实都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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