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
  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2:担保时明确保证份额或当后顺位担保人
  《担保法》第12条规定了共同保证中的按份保证,所以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另外,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如果保证与担保物权并存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应优先选择其他担保方式实现债权,仍不能全部受偿时,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担担保责任。
   3:承担担保责任后,如何弥补自己损失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4: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侵吞担保物
  担保人权益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5: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6: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如何确定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7:担保期限及保证期间届满
  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8:担保人不知情下担保债权债务发生转移
  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9:担保人需重点注意的问题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些风险是在提醒各位担保人帮人也是要注意底线的呀,否则就会成全了别人、害了自己。
  现实中,不管是为怎样的债务提供人保,作为债务担保人肯定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做风险。所以在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先了解一下债务担保人的风险,然后再决定自己是否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免日后自身利益收到损害。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
      债权债务互换协议 一、债权债务互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债务置换是什么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


·借款人拿着借条拍照有效吗?
      借款人拿着借条拍照有效吗?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最高人民法院《...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


·出差经费预支借条怎么写?
      出差经费预支借条怎么写?借 条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


·借钱700不还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不会立案。欠钱不还只是属于民间的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保留具体的证据,经努力催讨无效之后,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只是1000元的案值,打官司费神费时费力,各项成本较高,建议以友好催讨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


·讨债方法有哪些
      讨债方法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在实际生活或工作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会遇到被欠债的时候。而且处于当事人或单位不同原因的考虑,采用的方法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为了满足有需要的人们,下面我们就将讨债方法进行汇总,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讨债的方法 ...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分割协议 收购方(甲方): 地 址(甲方): 出让方(乙方): 地 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实体转让网有限 公司(注册号) 110 公司股权于甲方,并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并负责相关税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