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就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那么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由此带来以下论述。
  
  青苗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一)果树赔偿标准
  
  荔枝、龙眼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200 40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400 40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 1000 40
  
  大[树冠直径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 20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3000 20
  
  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榄、树菠萝、杨桃、枇杷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 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100 55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200 55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 400 55
  
  大[树冠直径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 6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800 20
  
  3、橙、柑、桔、柠檬、黄皮、桃、梅、李、枣、石榴
  
  每亩最高补偿120棵,不足12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 50
  
  中[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100
  
  大(树冠直径2米以上) 200
  
  地类 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农业税)(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万元/亩)合计(万元/亩)
  
  水田 1.7 0.7 2.4
  
  旱地 1.2 0.5 1.7
  
  园地(平地)1.2 0.5 1.7
  
  园地(丘陵地)0.8 0.4 1.2
  
  山林地 0.6 0.2 0.8
  
  鱼塘 1.7 0.7 2.4
  
  注:菜地补偿同水田补偿标准。
  
  (二)茶园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3500-4000元。
  
  (三)竹子补偿标准
  
  大墩:100元/墩 (每墩10枝以上)
  
  中墩:70元/墩 (每墩5-10枝)
  
  小墩:50元/墩 (每墩5枝以下)
  
  (四)林木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800-1000元,房前屋后零星栽种的参考《林木、苗木信息价》补偿。
  
  (五)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水田青苗:每亩500-708元。
  
  旱地青苗:每亩400-600元。
  
  菜地青苗:每亩1500-1800元。
  
  (六)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
  
  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
  
  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
  
  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米。
  
  简易石棉瓦棚: 50元/平方米。
  
  竹架油毡石棉瓦棚: 40元/平方米。
  
  绿化荫棚: 40元/平方米。
  
  人工挖井: 200元/立方米。
  
  手摇井: 300元/口。
  
  水泥石灰池: 80元/立方米。
  
  上述10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上述标准,特殊情况应参考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评估方法按照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结算。涉及搬迁的,征用土地方应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涉及经营的,征用土地方应适当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直接经营损失。补偿金额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后利润平均的三个月利润。坟墓的搬迁,只补偿搬迁费。
  
  (七)鱼塘开发费及搬迁费补偿标准:每亩补偿2800元。
  
  (八)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的补偿标准: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原则上参考评估价格补偿搬迁费,特殊情况可考虑按评估价格补偿。
  
  之所以实行征地征收并进行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相应的征收也会得打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也会因地方产生差异,不过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被征收的农民等的利益不受侵犯。
  
  


·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
      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1、受理:由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办理,由工作人员说明理由。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2、审查: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评审、验收或听...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的使用地。这样的相关单位一般是军队呀,或者是经济房之类的相关单位。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我国划拨土...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 在您购置房产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后,房产证上表示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使不少人感到疑惑。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一些资料,给您参考一下。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


·异地如何补办身份证
      到异地受理点办理,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拿到城镇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和转让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也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及一些条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如何处置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中的欺诈行为处置 拆迁许可证是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由于申请拆迁许可证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为了早日拿到拆迁许可证,采...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在公司新成立时,会要求所有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入股。其中,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投资时的出资形式。土地对于公司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