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为了让城市和农村在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快速发展,政府会相应采取很多种办法来响应,其中征地就是其中一个政策。政府对其进行征地,对这些征收来的土地加以创建、改造,适应社会的发展。原来的主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下面我为您总结一下。
  
  深圳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产权交换式补偿;货币补偿。
  
  一、深圳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深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深圳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深圳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深圳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深圳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深圳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如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用的标准等等。我们给您总结了一下,因补偿方式的不同,深圳征地补偿的标准主要分为产权交换式补偿标准和货币补偿标准。了解了这两种补偿标准,您就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种补偿类型。如果对自己的补偿费有异议,可以向的律师寻求帮助。
  
  


·非法征地如何处理,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征地如何处理,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非法征地也就是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来采取征地行为,此时是对被征地人利益的一种损害,那么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呢?换言之,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如果需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公民是不能够拒绝的,并且,公民是需要积极地配合政府的工作的。当然,政府也并不是白白的征收他们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忠县征地补偿的...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银杏的产区有很多,但是不同的产地供给出的树价位是不一样的,人们通常把此作为一个考量的依据来采买,一般主要产地出售的...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关于新的征地补偿也有了新的规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问题,不仅仅是公民自己会关心,国家政府也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心一意都人民负责,那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和之前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费的变化征收...


·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
      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 土地拍卖规则是什么,其流程有哪些,土地拍卖有其规则,在具体拍卖过程中要遵循其相关规则,触犯相关的规则,可能会对土地拍卖造成一定不良的影响,以下网的我们将对土地拍卖的规则进行整理。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拍...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那么,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新的土地使用权...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村民私自开垦荒地有罪吗
      村民私自开垦荒地有罪吗?私自开垦荒地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村民毁林开垦,要承担法律责任,对非法开垦土地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同时,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