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贷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签订间借贷合同要注意什么
  1、诉讼时效问题。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最高不能超过36%。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贷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贷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贷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贷,借贷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贷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贷,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贷人不能证明借贷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贷人偿还。
  7、借贷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间借款合同并不属于特殊的合同,因此只要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签订的,在实际给了借款之后,那么该合同就是会生效的。当然,有的人为了加强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是会选择办理公证的。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一、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首先找一家比较放心的券商开户,比如创新试点或规范发展类券商,名单可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主要是买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如国债、企业债、转债等 或者也可以到银行通过其购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这个市场对机构是开放的,有国债、企业债、A...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合同法原则之一是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但是当事人在作出上述转让时,应当注意合同法对转让的规定或法律限制,以确保转让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


·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
      举证这个词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简单的说,它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可在遇到有关个人债务的纠纷时,“摆事实,将道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呢?换句话说,在个人债务纠纷中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个人债务纠纷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那么何种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对借款双方产生约束力,所以在写借条时,双方都应仔细斟酌,以保证自身利益。那么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方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少不了和其他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转让这些债权债务给第三方的,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几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


·同学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同学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抵销,是指双方互付债务时,各自分别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那么,公司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吗? 公司债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抵销,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互享债权。...


·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怎么处理?对于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民事法院应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