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试用期不超过60天。
   二、试用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第一、确需裁减人员;
  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5、建议公司必要采取的措施
  制定尽可能详细的合法《员工手册》,确定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详细的《员工手册》是员工是否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之一。
  建立员工定期考评制度。
  不要随意解聘员工。
  尊重员工,也是尊重公司。
  多和员工交流、对话。
  从《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之间约定的合同试用期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而实际试用期的期限,则还需要结合具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确定。当然,要是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这肯定是不允许的。
  
  
  


·工伤不认定部分如何赔付
      工伤不认定部分如何赔付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时主要分员工解除、单位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四种情况,每一种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很多员工在离职时不知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获得赔偿。劳动法中指出,用人单位不满足劳动法中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是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以下是遇到解除...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毕竟法律中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在安排加班了之后,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才行。那这个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


·旷工三天扣九天的工资合法吗?
      旷工三天扣九天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同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您的自身福利与保障。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相信不少朋友并不是很了解,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想必也是您对于这类问题中最关心的部分。今天就请您阅读这篇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对于从事设备加工、高温冶炼等岗位的员工,遭遇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有的。员工受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工伤认定的,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包括哪些?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工程,这些工程都会由专业人员进行承包,然后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在最后一个环节,会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这几乎是所有的工程完工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包括哪些?...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