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处理交通事故有相应的管辖机关,但是不同情形的交通事故,其管辖机关也不同,那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交通事故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那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
  交通事故归谁管是管辖权的问题。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指确定发生道路通事故时受理管理交通事故的管理部门,管辖权的及时确定对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和保证交通顺畅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公正、公开、便民与效率的原则。
  管辖机关的确定也即管辖权的确定 :
   (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
   (四)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
  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
  2、移交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以上为发生交通事故时管辖权的处理情况,根据规定,对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管辖权,也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我们知道一般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管理处置,但却不清楚发生的交通事故归谁管理处置。一般情况下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然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管辖的部门就会有所变化。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
      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一、已经购买的商业车险能退吗?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不一定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不一定会被吊销,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认为...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或大或小,小的事故协商调解就可以解决,涉及到的赔偿通常只有几百。但是大的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伤亡,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变得很常见,大也疑问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对于律师是否需要请,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首先,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赔偿情况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按照100%至10%的比例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保全车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避免日后对方没有财产进行赔偿,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申请就车辆进行保全,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保全车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保全车辆 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是可以的;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现如今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在生活当中您确实以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都是会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