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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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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非法定必需程序,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效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经公证的已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1、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双方约定的利息要合法,年利率不超过24%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24%—36%的,属于双方可约定履行的范围;年利率超过36%的,不受法律保护,依法应当将该部分利息返还给借款人。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信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对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吧。需要注意办理借款合同的公证并不是生效的必备要件,而当事人之所以选择办理公证,往往也是为了加强合同的效力。换言之,即使不办理公证也是不影响合同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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