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一、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二)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二、债权能否可以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一)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样在无因管理人和由于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间便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无因管理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由此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无因管理受益人偿还管理或服务所花费的费用。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依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受损失人死亡,其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因该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取得的不当得利。
   (二)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甲损坏了乙所有的机器,乙死亡后其继承人丙有权继续行使该侵权产生的债权,向甲索要赔偿金。因侵犯人身权而产生的债权可否继承,法无明文规定,近来法律界多主张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未表示要求赔偿,也未表示不要求赔偿而死亡,视为要求赔偿,因而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赔偿请求权。如受害人生前已明确表示要求赔偿,则其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请求权请求侵害人赔偿。
  若产生了债务纠纷的话,债权人在处理的过程中要先收集好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有利的判决。当然,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的处理方式不同。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如今在智能手机全面到来的时代,很多人在购买手机的时候都存在着一种攀比的心理,而且手机分期付款在年轻人群体中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但是将来在该手机分期还贷款的过程中有些人担心的问题是,生活中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其实一般只是贷款还不上的话是不会坐牢的,但是被催款,产生利息,甚至告上民事...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而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决拆迁安置问题,那么在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债权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产生的,为保障双方的利益,民法典也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吗?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债权产生...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贷人同...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生活中总是有欠债不还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很多人碍于人情会放弃对自己的欠款进行追讨。也有人对自己的债务进行追讨了,但债务人却不偿还。针对这种债权人不能通过自己的方式追讨回自己欠款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欠...


·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有哪些
      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有哪些方法 ? ?在我们借钱给别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对方一直耍赖不还钱,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来要回欠款。那么,如何对付欠债不还的人呢?如何想办法让欠债人尽快还钱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四看”决定要钱策略 1、...


·拖欠网贷2023会判刑吗?
      拖欠网贷会判刑吗?拖欠网贷2000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一定按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可以这样处理:一是主动要求分期,二是区分利害关系有选择还贷。大部分口子还款都可以还最低,这个大部分人都能想到不再重复;我想说的是软件没有显示分期的逾期后肯定有人去催收,这时候要协商分期还款,当然这时...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申报的,申报的债权要符合法律的要求。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申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 一、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