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包含两层含义:
  1、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这里的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和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开发商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一般包括:(1)商品房的面积、户型、尺寸、朝向;(2)商品房的装饰、装修、设备标准;(3)上下水、电、燃气、暖气等;(4)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配套设施,上述各项均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开发商还有义务按期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
  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的,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发商仍不能交付商品房的,购房人还有权解除合同。
   义务二: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
  1、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既可以是建设单位(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后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也可以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般的说,后者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其公信力更强。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上述文件,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2、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还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对于期房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是根据设计图纸测出来的,商品房建成后的测绘结果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数据有差异,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应对面积差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另外,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依据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义务三: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若未向购房人提供上述两项文件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此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义务四: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
  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向购房人发出《入住通知书》,书面通知购房人前来接收房屋。《入住通知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地点;②购房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③购房人需交纳费用的说明;④提醒购房人因购房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办理入住手续的法律后果;⑤基本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入住通知书》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发出为宜。购房人在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应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查验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与购房人签署《交付合验单》;查验房屋发现问题的,开发商应请购房人填写《返修单》,组织人员及时返修并将返修结果通知购房人。
  作为购房者,不应该将交付想象的那么简单,这可不是交了房屋钥匙就完了的,按照流程办理的话,此时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作出验收,同时开发商也有一定的交付义务要履行。具体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上文中为您总结了四点,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是不超过应缴罚款。 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即最多罚1倍的滞纳金。 ...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也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而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经过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哪些材料 ...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是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呢?交易买卖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由的我们我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动迁房需要几年可以...


·司机开车玩手机处罚是什么?
      司机开车玩手机处罚是什么?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


·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来说,抚养孩子那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并且也是受法律规定的。及时夫妻离婚,也不得对孩子进行遗弃,不抚养孩子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如果夫妻离婚,另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呢? 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是很常见的,常见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着自己的一套流程和规范,股权转让意味着一项重大的交易在进行,那么,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股权的转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发生股权的交易,股权的所有人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按照税务法要求缴纳增值税,但是增...


·车子被撞能申请误工费吗?
      车子被撞能申请误工费吗 首先要确定你的车是不是营运车辆,如果是且有完备的营运资格手续,那么可以民事商议误工费用,若对方无意支付,可以走正常的仲裁手续,由交警大队出具处罚证明。如果你的车是私家车,那么没有理由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不过可以和对方商榷。保险公司的手续比较繁琐,但是如果...


·道路违章停车需要扣分吗?
      道路违章停车需要扣分吗?小车在道路上违停不需要扣分,只罚款。1、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2、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交通强制险是国家要求机动车辆强制缴纳的保险,对车主的人身财产权益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交通事故,会遇到超出强制险赔偿金额的情况。那么您应该了解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如何进行解决?如果发生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