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 一、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
  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出租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如下:
  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怎么索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零一条、第三百零二条等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的大小;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的大小”。
  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其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财产直接损失(行李损失)。
  因此,伤残乘客的最基本赔偿数额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致残,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而这些费用都与乘客的受伤状况、本来的收入状况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而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找赔偿责任人索赔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出租车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人的确定却与其他交通事故有所不同,尤其是铁路交通事故的索赔更加困难。如果您不幸发生这类交通事故,并遭受了损失,我们建议您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案件。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双方当事人针对自身责任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进行统计,之后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但是有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处于想要逃避责任或者是增加赔偿数额的考虑拖着不肯结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结案的时候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   交通事...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
      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处理方法有哪些?相信相当大一部分的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开车去异地时不小心违章了,例如超速、违章停车、闯红灯等等这些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驭员并不知道,等回到原籍后,查询车辆违章情况或者收到了违章处罚通知单才知道。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车辆违章异地能处理吗?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具体如下: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以, 如果一个地方需要有社保才可以买房,那么社保是需要连续缴纳的, 需要社保买房的含义是需要社保的连续性,而补交的社保,是不可以在有社保规定的地方买房的。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


·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福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验产权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1、医药费 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 2、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营养费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现实情况中,若是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一般来说,就会按照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又是否要涉及到契税的缴纳?下面,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依...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成人来得好,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许多家长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并不十分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包括医...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