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到工商部门咨询或请律师参加合同条款的协商和签约。
   3、“瞒天过海”使消费者难以知情。当前,“缩水”所致纠纷非常突出,消费者购买时最好向销售商索取有关资料和测验报告。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3、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
   4、配套设施
  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
   5、周围环境
  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6、售后服务
  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7、积极维权
  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为了能够在商品房交易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会采取种种手段设置陷阱,如果购房者不够谨慎,则很有可能中招并遭受损失,某些时候还会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况。相信您在购买商品房时不会希望这样的情况出现。但要是真的不幸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在进行处理。
  
  
  


·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当事人用自己的二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
      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是指当事人用自己的二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行为。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办理抵押贷款时都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那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已履行怎样换房产证?
      说到遗赠扶养协议大多数的人会满脸的问号,但若用生养死葬和遗产继承来解释您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只要抚养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被抚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人就可在安葬被抚养人结束后依法继承其名下所有财产,如被抚养人的房产。那么遗赠扶养协议已履行怎样换房产证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这种情况...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怎么认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家庭在闹离婚,因为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附近不断的增加,实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纠纷也就比较多,主要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怎么写?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怎么写?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应当写清楚称谓,然后就是承租的具体年限和承租,当时约定的租金在承租期间当中尽到了合理的责任,因为受到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处于停产的状态导致经营非常的困难,基于当地政府所出台的某项政策提出申请。二、疫情期间怎么申请贷款?1、首...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中房屋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不过,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格外重视二手房质量问题,若不小心遇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