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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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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规定了计算机软件用户使用计算机软件必须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未经许可或者经许可,但超过许可的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应承担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下列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经许可,但超出规定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构成犯罪的,依《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

    1、《著作权法》规定的计算机软件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计算机软件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指:

    1)复制或者部份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3、处罚的数额见“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以及“诉讼请求人的律师费用的支付”两篇文章。


·法院会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属纠纷案件;

    (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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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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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

    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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