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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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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长
  
  1、首先婚姻案件属于一般普通民事案件,其诉讼程序及审限均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若管辖权在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以北京地区为例,一般婚姻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实际上因为案件数量多,法院工作效率较高,一般婚姻案件和一审程序两个月就审结了。上述说的是一审程序,如果一审结案方式是判决,则双方当事人均有上诉权。
  
  如果一方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则二审期限会比一审更长一些。在二审审结后该案方才算是结案。如果一审是以撤诉或调解结案,则无二审程序。
  
  2、但上述说的时限有前提,即所有的诉讼程序都能按部就班的顺利进行下去,也不存在对方利用诉讼程序故意拖延的情况,否则,如果案件的程序出现非常规情况,如送达起诉书和传票出了问题,需要进行公告送达,或是需要鉴定等等,都会延长审判结案的时间,最糟糕的情况是另一方利用法律的程序规定故意人为的拖延时间,这样一个离婚案件有时也会拖延至一、两年甚至三、四年才审结,现实中也存在这样的案例。
  
  调解可以说是必经的,要是法官没有进行调解而直接对案件作出了判决的话,那么可以认定属于程序违法,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上诉的。当然了,处理离婚案件也需要严格控制时间,不能超过法律中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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