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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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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三)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四)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因;
  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医患双方的签名。
   (五)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公证
  2、律师见证
   二、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 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目前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
  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一定不要急躁,要理性、冷静的进行处理。而对于医疗纠纷怎么协商来说,我们最好是有专业的律师在场,在进行协商之后,可以对协商的结果进行公证。另外,在进行协商之前要确定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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