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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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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着合同到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也要及时的将备案解除,否则会影响到职工今后应聘新单位。有时候,因为企业疏忽,未能将备案解除。那么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分析。
  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已加盖申请解聘备案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3、职工个人档案
  4、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档案内应存有签署单位意见的《辞职信》,原件或复印 件, 复印件需要单位加盖公章。
  5、不办理失业金的,外地户口不需要现场备案。
  三、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应该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然后再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接受再就业服务;在失业期间根据个人经济情况既可以暂停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人员个人缴费;若重新找到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失业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去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如果单位不给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书面证明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登记失业和再就业,今后也不能接续办理社会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赔偿。
  由此可见,按照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应该在15日内携带资料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解除,转移社保关系,这是企业的义务所在。对于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的,职工可以向企业反映情况,要求其尽快办理,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还应该向企业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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