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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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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会有下一步的劳动争议诉讼存在。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都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
  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调解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2、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裁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查明事实。并作出是否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
   二、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诉讼中,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为我们展现了在何种情况之下,双方可以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是劳动合同,但往往在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取证困难。其实,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工资支付凭证和考勤记录等文件都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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