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不少人对于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历哪些环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还应当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环节。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对方。在裁员时,这种通知的形式为正式公布裁员方案。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环节。
  (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凡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
  (2)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这些人认为,这样做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其实确实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经历一定的程序的,一般来说是有三个步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经过相应的程序,那么是可以提起仲裁的。
  
  
  


·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
      工人在车间工作期间,如果从事的高温冶炼工作,有时候会被飞溅的钢水烫伤,这种属于工伤范畴,工人要通过企业做一个工伤认定。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工人才可以拿到工伤赔偿。如果是本人申请认定的,要掌握相关程序。那么,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烫伤工伤认定...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作。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其所能选择承包或发包的方式不止一种,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一般来说当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比较长的时间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长期合同的问题,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签长期合同这就需要一期一期签订相应的合同,当然这个合同的签订也并不是一直会一期一期的签的,一般来说签到三期就会开始考虑其他签订方式了,那么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


·病假和事假一样扣工资吗?
      病假和事假一样扣工资吗?病假和事假是不一样的,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1、高血压引发脑溢血,不是工伤。但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生活中,来往的汽车,人们的喧闹,各种机器等发出的机动声,大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长时间生活在噪音的环境里,更是会对人的身体以及心灵造成伤害。所以国家就噪音污染也制定了一套标准。下面我们就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适用范...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明确的范围。 一、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要是用人单位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劳动合合同还有效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


·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杭州的一些工业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发生意外伤害,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应当尽快的向杭州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这也是确定赔偿款的主要书面凭证。那么,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