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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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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概念介绍和辨析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5、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
   二、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我国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农民土地(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必须先由国家征购,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由国家出让,才能进入流通。
  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业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在上文中,我们带领您对于土地转让和土地出让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辨析,我们可以得知土地转让和出让在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程序以及交易市场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在我国,农民是不能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得由国家进行征购并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由国家进行出让,以进入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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