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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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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在我们生活中占有极大一部分比重,是与我们自身密切相关且不可分离的。我们应在相处的过程中为婚姻生活的和谐和幸福注入关心和努力,但若不甚打破其中关系,便只好诉诸于法律,由此产生一系列纠纷事件。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上所述,关于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大体是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在考虑孩童,权利使用等因素的方面的基础上进行分割,在本质上有利于婚姻生活,对离婚双方的权益有相当的保障。此法律是在婚姻问题上做出的司法实践的进步,公民应依法解决自身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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