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此时要先确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关系到离婚案件是否会被受理的问题。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法院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被告被监禁的。
  
  (二)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证据采集
  
  (一)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二)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三)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四)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五)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六)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七)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八)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九)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都是遵循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也不例外。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比较多,这也就导致了当事人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具体的起诉离婚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受理?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离婚采取的一种重要手段,法院的判决会给双方带来公平的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后才会受理。那么,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受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


·财产保全必须起诉离婚吗?
      财产保全必须起诉离婚吗?可以不起诉离婚,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后,即使诉前申请了,三十天内不立案,保全自动撤销。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你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冻结存款,期限是6个月。法律依据是《最...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有哪些 (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可以说也是很激烈的,甚至还有夫妻因此闹上法庭。而法官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各自的证据材料,那此时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归一方...


·老人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没有依...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情形?
      一、过错方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是否算重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


·协议离婚后悔还能在起诉吗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实际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却又后悔,认为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自己很不公平,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协议离婚后悔的话,此时是否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协议离婚后悔还能在起诉吗从我...


·什么是房地分离抵押
      1.“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则。 2.实践中,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离抵押的情形也不鲜见,主要包括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一项财产设定抵押,以及建筑物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抵押给两个不同的债权人两种情形。 3.不论何种情形,根据《物权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