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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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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2)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4)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
  1、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2、“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3、“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4、“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5、“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无论是在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还是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都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虚开增值税发票主要是当事人为了逃税避税的需要,这是一种犯罪活动。在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规定中,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拘役、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并还会被处以一定罚金。所以我们提醒您,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应尽义务,要自觉的承担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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