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照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众所周知,无照驾驶会引起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危害自身的同时也危害他人。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确定其责任时,一般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加一档。现实生活中,无照驾驶的交通事件略多,所以由于无照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究竟有哪些?下面且听陈述。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由于无证驾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联系,主要还是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索契的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醒您,虽然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必然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劝诫广大人民群众不要无证驾驶。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按照100%至10%的比例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骑电瓶车肇事逃逸报警吗
      骑电瓶车肇事逃逸报警吗需要报警处理。电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1、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设施包括了很多,如轨道、公路等等,而对这些设施进行破坏,那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对此,我国《刑法》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需要区分一下究竟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的那构成的就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究竟法律中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交通法醉驾最新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交通法醉驾最新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


·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构成工伤,因此认定工伤并不是看是否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而交通事故工伤属于特殊的工伤类型,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太一样的,那一般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工伤认...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


·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给了房款之后一段时间才会实际收房,其实也就是开发商向其交房。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商品房的钥匙就行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二手房交易是一般也会运用定金制度的,那么,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定金是在合同订...


·一、没人受伤交通事故需要赔付误工费吗?
      一、没人受伤交通事故需要赔付误工费吗?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