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否有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多少都会耽误双方上班工作的时间。尤其是在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那么耽误的时间就更长。此时对于伤者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误工费的赔偿。那么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护理费如何确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涉及到了很多,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在实际确定数额的时候参考的依据是不同的,就拿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来讲吧,要先知道被误工人员的工资水平,实际被误工的时间长短等等。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惩罚您并不是特别清楚。今天就告诉您在不同情形下醉驾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给您讲述在昆山醉驾的惩罚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


·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
      一、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1、工作之后必须购买五险一金的,是劳动法对每个单位的要求,也保障了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正规企业都必须为员工进行办理。2、“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单位需要发行债券的,需要通过证券交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单位需要发行债券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场所的同意,我国目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市场是比较少的,其中上海以及深圳的证券交易场所较大。深圳市相关过埃及机关为了打击证券犯罪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深圳打击证券犯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深圳打击证券犯罪...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因为房产交易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应该怎么来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利益,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吧。 一、怎么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 购买房屋时必须签...


·一,外地人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一,外地人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1条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检查中发现机动...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众所周知的的事情。但是,对于交通肇事的官方解释即司法解释,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所以经常会产生纠纷。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会详细的为您普及一下有关于交通肇事司法解释的内容。 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


·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构成条件,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交通事故对家庭的伤害也是十分巨大。但事故发生,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对于肇事逃逸者,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那么,我国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构成条件及处罚条款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逃逸构成条件: 1、主...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