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法中的债务债权关系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破产法中的债务债权关系是怎样的破产法中的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权人撤销权源于罗马法的保罗诉权,为保罗所创。后世各国法对罗马法上的撤销权制度的继受一般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在破产法上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另一方面又规定在破产外债权人的撤销权。 现代各国法上一般都规定有债权人的撤销权,破产法上的撤销权与破产外的撤销权性质上也无不同。我国《民法通则》中未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我们不难看出,债权和债务是紧密相连的,否则就没有意义了。只有明确债务债权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保障。才能破产程序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没钱怎么办1、《公司法》第187条规定: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一、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公司股东能申请公司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


·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清算组成员承担
      公司清算,股东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作为公司股东之一,承担组成清算组、依法清算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总的来说是一种执行制度,但是又不同于民事执行,有其自身的特点。那么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下面请看本文的总结概括。 一、破产...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所欠的比例来进行一个支付,当然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的金额需要根据他平均的工资为基本的基数,6个月以上的话,是按照一年计算。1、《企业破产法...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一、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哪些债务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第2 款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 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2)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