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作为非婚生子女在过去相关的权利是很难受到保障的,甚至还有认为非婚生子女见不得光,因此自身很多权益也就不去争取了,最明显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不履行抚养义务,像这样的情况,日后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 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 ,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 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益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该法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综上可知,即使是父母在非婚生子女年幼的时候,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老的时候,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赡养的义务的。除了可以实际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外,还可以通过支付赡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赡养义务。
  
  
  


·离婚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
      离婚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的。总的来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分案、排期,再有举证期限,开庭。...


·酒驾肇事者死亡家属用赔钱吗
      不用,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保险,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先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对赔偿不足部分和肇事车辆未投保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死者的遗产清偿债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毕竟国家安全十分重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有着严格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大部分的普通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不是那么的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男女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办理了结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他们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我国关于婚姻可撤销事由的规...


·怎么样更改孩子抚养权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之后,不管是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抚养费,其实这些都是有可能进行变更的。当然,不管是变更抚养权还是抚养费,首先当事人都要知道应该怎么样更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这才是比较好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更改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n...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
      有的人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是自己写,而有的则是让他人代写的。那么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生效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吗 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一般当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写。 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的生效吗 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