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判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略有不同,也是随着交通法的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判断的标准也在不断的健全,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和责任认定更加精确。接下来,我们带着您一起看看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
   一、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
  由于事故认定过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到运动力学、刑事侦查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全面审查的原则。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质证原则。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 不对等原则。
  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以上介绍了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据。能否准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个很关键的地方就是交通事故判定标准。最新的责任判定标准也是针对以前的标准进行了适当的修改,更加完善,更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折会是伤残吗?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最少是十级伤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无证驾驶摩托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章情况,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


·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交强险条例当中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当中不管所在人员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因此在连环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当中交强险是能够体现很大的社会意义的。对于那些不幸遇到连环追尾的司机来说,肯定也特别关注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连环追...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


·车辆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合适?
      车辆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合适?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通常只有罚款不会扣分。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 一、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会扣分吗? 被大车挡住视线闯红灯原则上也会被扣分的,闯红灯的扣分标准是一次扣6分。闯红灯不予处罚的情形是: 1、前轮压线 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大车遮挡了视线,在前车走了之后,跟在后面的车才发现又红灯,而此时前轮已经...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方面,也就是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也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间的博弈...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证明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当前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有什么呢?劳动关系和员...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时除了要买卖双方都协商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这样交易才算完成。自然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