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一、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时没有任何一方权利受到侵犯,故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力时予以对方宽限期的,期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应知道其债权被侵害,则诉讼时效从该宽限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二、没有借条债权人怎么要债?
   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
  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如果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则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
  债权人如果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因此该录音是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根据上文我们知道,如果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债权人是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债的,不过应该给债务人一个宽展期限。实践中,民间借贷中有不少借款都是在熟人时间,而碍于熟人的关系,很多借款没有打借条,此时如果债务人赖账不还,将会给债权人带来不少麻烦。
  
  
  


·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最严格的自然就是死刑,这会直接剥夺罪犯的生命权,虽然我国尚保留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采取这种处罚的,同时《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的罪名也不多。那对于挪用公款罪来讲我国规定的最高刑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的内容,帮助你...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
      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比较严重的诈骗犯罪之一,该罪具有诈骗数额大,涉及面广,受害者多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显著的。现在集资诈骗的案件也经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当中,比如不久前的巴铁集资诈骗,诈骗了差不多四十个亿。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追缴如何强化?详情参考下文。 为让受害者降低损...


·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其实了解清楚对方借钱的用途,这也是很重要的。万一对方借钱是去做一些不法勾当,自己就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那要是发现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借款用途不合法应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债权债务清理单位是什么意思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主体产生债权、债务等问题,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一、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自然成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一方不想履行义务,放弃享有权利,可以通过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函的形式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那么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债权债务转移函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对方协商处理,先看自己有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如果没有,就想办法通过聊天、录音的方式,固定借款的主体、时间、金额、利息等基本事实,谈到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此时的聊天记录、录音材料相当于借条和转账。 2、经过协商处...


·住宾馆欠钱不还怎么办?
      住宾馆欠钱不还怎么办?1、行使留置权,扣押财物,紧急情况可以限制其自由,但不可进行人身伤害,这叫私力救济,只在紧急情况下适用。事后立即报警,请求公力救济,可以打 110报警,或者 到派出所报案,拖欠服务费,权利人可以行使追偿权。但要注服务费类收费债务(租金)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在使用P2P平台时,会留意到债权转让这个词,那么债权转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权利人吗?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定义、法律中对债权转让的要求、债权转让的条件。 1、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