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双方在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也就不一样。由于负有举证的义务,因此就需要实际收集相应的证据,但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也不能有违法的行为,这样只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
      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负责人,拥有核心权力,通常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对外代表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如果其自己有资金需求的话,也可以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发起借款。目前,不少银行是欢迎法人借款的。那么公司法人借款额度高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法
      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法 一、张贴讨债信讨债是否违 法 张贴讨债信讨债不违法。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耻辱刑,侮辱了债务人的人格;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名誉。细细考究,张贴讨债信的另类讨债,只是公开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债权债务属实,并不违法。 俗话说:“...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


·怀疑借条被修改应该怎么办
      怀疑借条被修改应该怎么办怀疑借条被修改了可以起诉处理,情节比较轻的,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依照《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2023年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拘留期限最长为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一、《民法...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


·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网贷以其便利的方式以及较低的利息受到社会上多种群体的使用。网贷不像银行贷款一样有着具体的实体地点,所以对于网贷的偿还方面来说许多人就想要钻法律的空缺。那么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欠网贷不还有什么后果? 一、直接冻结借款人抵押的资产 借贷如果...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一、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 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对于借条利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