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④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⑤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⑦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⑧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也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②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③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④报证监会核准,将经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其全文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
  ⑤发行。
  (3)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③公司债券申请上市时应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4)公司债券上市程序:
  ①申请核准,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核准,并报送以下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债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②安排上市,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债券上市申请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债券上市;
  ③上市公告,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上市公司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优点:
  ①筹资规模较大,债券属于直接融资,发行对象分布广泛,市场容量相对较大,且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自身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可以筹集的资金数量也较多;
  ②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债券的期限可以比较长,且债券投资者一般不能在债券到期之前向企业索取本金,因而债券筹资方式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③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由于债券是公开发行的,是否购买债券取决于市场上众多投资者自己的判断,并且投资者可以比较方便的交易并转让所持有的债券,有助于加速市场竞争,优化社会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
  (2)缺点:
  ①发行成本高,企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聘请保荐人、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以及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发行成本较高;
  ②信息披露成本高,发行债券需要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多种文件,债券上市后也需要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成本较高,同时也对保守企业经营、财务等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
  ③限制条件多,发行债券的契约书中的限制条款通常比优先股及短期债务更为严格,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和以后的筹资能力。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主要包括净资产限制、债券余额限制、公司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利息以及利率等要求。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可以筹集较大规模资金,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还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发行公司债券也存在缺点,如发行成本和信息纰漏成本高,限制条件多等。
  
  
  


·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如何处理一、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一、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如何书写?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产权人和债权人协商的,一般抵押担保期限和还债期限是一致的,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以达到二十年。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追诉时效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一、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没有载有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先跟当事人协商,可经过协商后对方如果一直拖着不计划还钱,债权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起诉了。因为欠的钱不超过1万元,所以原告到时候预交的诉讼费也就是50元左右,不过,起诉时还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


·并购贷款用于投资的效果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用于投资的效果是怎样的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一、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处理方式为: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应当申请撤诉;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可以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或与原被告协商解决。债务人接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