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怎样举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多数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的赔偿纠纷。那么此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该如何举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3、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提供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提供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7、提供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8、提供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
   二、怎样提交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进行举证的,原则上是由起诉的一方首先承担一个举证责任,也就是谁起诉谁举证。当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可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那么此时就需要由被告进行实际举证。当然,要是不清楚该如何举证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内容有哪些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内容有哪些?一、基本介绍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额征收的一种税。我...


·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那么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说说。 一、交通肇事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


·肇事造成对方车损逃逸应被追究什么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中,有些情况较轻微,不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但不可避免的就是车辆碰触发生损毁,那么交通事故如果肇事造成对方车损然后逃逸的应当如何判处呢?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的经济损害全,包含修车费以及车上货物的损坏费用。按照逃逸罪进行抓捕。具体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地上车库没有独立产权是否可以转让无产权...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夫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算?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


·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多少营养费?
      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多少营养费?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每天32元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营养费,因为在这样的受到伤害的情况之下,他肯定是对于自己身体会造成一个健康方面的折损的,所以要营养费的话一点都不过分,并且他也是有一定的酌情考量的情节。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不知道该如何起诉,起诉费是多少?当然也有很当事人考虑请律师打官司,但是却不知道请一个律师需要多少钱,是否值得?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准备好财产保全(如果需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