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公有房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城镇中的房屋,有的属于公房,而有的则属于私房。要是对这样的房屋进行拆迁的,相关部门支付的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实际的归属了。详细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解答,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觉得拆迁补偿费数额不合理的话,则可以拒绝在拆迁协议上面签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办理离婚时,通常会遇到不少与房产相关的问题。在现今生活中,人们常常通过贷款的形式来购买房子,通过贷款减轻一定的资金压力,等日后再慢慢偿还。但是,这使得在需要办理离婚时会出现其中有的房屋仍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由此就引申出了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


·广州番禺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们很多人想找个律师咨询或代理诉讼,但是又怕律师收费太高自己承受不了,其实律师收费也是有规定的,各地根据经济情况和案件类别的不同,收费标准也略有差异,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些广州番禺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州番禺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众所周知,离婚时不可避免要进行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便属于其中一部分。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后。接下来就要说说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自然也需要与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要先了解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承租人来讲,可能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因为自身一些原因而无法实际居住那么久,此时又不能提前退房,于是就想将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转租给别人。此时有些问题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那到底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转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