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官司调解注意事项
  
  第一、要明确调解的目的。
  
  任何事情目的不明确就谈不上方法。在离婚官司中调解也是如此。当事人往往想当然的以为,调解就是自己去法院和法官聊聊天,说说自己的想法,你退一步我退一步把案子结了;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幻想调解就能快速结案。这种对调解目的的认识可谓大错特错。
  
  对调解的目的可以从两个角度判断。法官想调解,主要是想案件尽快和谐解决,提升自己的办案调解率,次要目的是想通过调解对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及案件相关事实有一个了解。那么当事人去参加调解的目的是什么呢?每个案件个案案情不同目的也不同,核心原理相通,都是为了自己的权益最大化,那么当事人在调解中的姿态和陈述就非常重要,目的就是要给法官一个好的印象,增强对支持自己的心理倾向。围绕这个核心目的,要有意的梳理自己的言行举止,要针对性的陈述。要避免不恰当的言词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而现实中就有很多当事人不注意围绕目的去说话办事。
  
  第二、要避免几种典型的调解言词举止错误。
  
  前面讲到了调解的目的是要给法官一个好的印象,增强对支持自己的心理倾向。有些当事人就不注意这个问题,言行举止处处出现问题,典型的错误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动辄打断法官讲话、攻击对方当事人。
  
  衷震律师曾代理过一个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同意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在开庭前调解中女法官做男方思想工作,要求男方就返还彩礼的数额上作出一定让步。这时男方姐姐大声插话,说女方骗婚不要脸等等,当时女法官就表现出不悦神情,继而在开庭中有明显的倾向保护女方权益的调查提问,甚至提出男方逾期举证无效这一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提及的观点。男方姐姐在庭审结束听我分析后,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因为法官对你的印象感观一旦定格,很难更改。
  
  2、 轻易出示证据、轻易肯定相关重要事实。
  
  法官在主持调解中,会就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事实进行询问,这时如果轻易表态肯定或否定,都是不正确的做法。例如近期衷震律师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办理的一个离婚案件,法官询问男方有无购买一套房子?男方急急忙忙说买了一套房产,但买房的钱是自己父母出钱购买的。法官又问男方有无证据?男方又急于掏出一堆票据乃至男方父母声称单方赠与给儿子的公证书。法官看了就说这些证据不能证明男方父母单方赠与给儿子,甚至明确这套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当男方再想解释时为时已晚。本案中男方找到衷震律师后,经过技术性策略处理,虽然成功避免了本案中被分割房产的失误,但他在调解中犯下的错误还是令人遗憾的。轻易的肯定或否定重大事实,甚至急于出示一些不成熟的证据,都是将自己的“火力装备”提早暴露的错误。
  
  3、 为了急于结案而轻易让步。
  
  很多当事人想急于解除不幸福的婚姻,急于解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旦在这种心态支配下,轻易让步只能是将来后悔不已。以衷震律师办理的贵溪市某离婚案为例,男方就在调解中因为急于解除婚姻关系而作出了过多让步,事后懊悔不已。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女方应支付男方孩子抚养费多少钱?男方在得房子的情况下房子如何作价?女方在得小汽车的情况下车子如何作价?
  
  男方在急于调解结案的情况下对房子估价同意了对方提出的43万元的估价,而在事后却发现这个估价偏高,这意味着男方在给女方的折半钱款中要付出20多万元,而相对应的是女方在抚养费的报价上却低得惊人,在车子的报价上同样也仅仅报价为6万元。女方提出如果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只能是按法院实践判例给付3万元,男方出于不要她抚养费也无所谓的想法,答应了这个极低的数字。结果是男方在事后懊悔不已,因为利益损失过大。
  
  4、 迫于法院压力,糊里糊涂签字
  
  在法院追求调解率的情况下,个别法官在调解中进行强制性逼迫调解。以衷震律师代理的赣州肖某在新建县法院调解离婚案为例。在肖某带材料去立案时,法官问肖某能不能调解,最好调解等等。肖某出于对法院的信任就同意调解。熟料调解到最后法官强迫肖某答应男方条件,还说如果判的话可能判不离婚等等。无奈下肖某在条件极为苛刻的调解协议上签字。
  
  第三、在调解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上面谈了几种调解的典型错误,接下来衷震律师介绍下在调解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1、 最好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调解。
  
  个别当事人认为调解自己去可以去,无需麻烦律师。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当事人不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及调解的套路,自身又没有经验。所以经常出现以上几种错误。如果有专业婚姻律师事先指导,将可避免这些情况出现。
  
  2、 最好调解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对财产方面的估价做好市场问询工作。目前离婚案件中争议的财产焦点往往在于房产价值。按照法院的处理程序,先竞价,竞价不成再申请评估,评估不成就直接变卖。当事人如果要争取房子的权利,一定要对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做一个调查,多问问房产中介,甚至可以挂牌问价,看看这个房子在什么价位能够被市场接受。这就有助于自己准确的进行判断。
  
  3、 注意自己的着装言行,一定要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魔鬼和天使都在细节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着装言行举止。如果自己的观点是是生活窘困,无力支付过多抚养费,就不要身穿名牌甚至穿金戴银炫富;如果对方很强势的提出主张,自己就应当考虑是否要在法官面前显得比较弱势,争取以情理打动法官同情心。记住,大多数法官还是同情弱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本文详细介绍了离婚官司调解的注意事项和方式方法。离婚官司调解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可以节约上诉的时间和避免一些繁杂的程序,为一些人带来方便。但是,更好的选择还是为了家人和孩子的幸福,避免离婚。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可以直接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如果补...


·国家赔偿文书样式是什么样的
      有些情况下在国家机关做出错误决定导致当事人受到一定损失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此机关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在当事人决定申请或国家主动赔偿时,是需要拟定一份国家赔偿文书的,今天我们看看国家赔偿文书样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法委赔字第×号 ...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由于离婚仅仅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因此即使夫妻离婚了那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在离...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您都有所耳闻的,《民法典》随着社会的要求的提高也在相应做出调整,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了,《民法典》关于孩子的问题也是您比较关心的,很多夫妻也会考虑孩子的切身利益,但是新《民法典》到底是怎么规定孩子的问题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要是夫妻中一方打算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此时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一般离婚起诉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可以选择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相比之下,大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都是会选择协议方式。但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协议离婚的。那究竟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一)、双方就是否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判决离婚,相信您都知道这应该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这个情况下起诉的一方往往寄希望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有标准的,那到底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于合法婚姻,法院判决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