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综上所诉,关于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上提及的四项内容以及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但是一般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证都是由开发商一起申请。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一、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450-65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如何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如何写? 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公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签署合同,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如何写?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拥有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因进城务工不再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将其租赁出去,这样一来,还能获得一笔收入。这方面,我国也有相关管理办法。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民使用国家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与公民关系最为密切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之后,使用者可以申请延期。那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
      法律援助属地如何确定?法律援助是国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人员提供的公益性质的援助,旨在帮助人们平等地运用法律救济自己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但是人们应当向哪个地方的部门提出申请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属地规定的相关法律知...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的,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内容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


·返还定金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
      针对民事案件,在起诉的时候一般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如果能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已经退还定金,那么当事人就不能就定金问题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因为退还定金,以及退还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政:补偿费归谁?
      1.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 尽管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被征地农户在宅基地征收时,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征收方或村委会以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为由,拒不向...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