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法律原则一般都是先邢后民。那么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呢?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主要依据交通肇事后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理由其一,被告人犯罪行为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属于违反民事和刑事两种法律,要承担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原告既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可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是“有权”而不是“应当”或“必须”,也就是说,被害人在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时候,他既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也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片面要求被害人必须提起刑附民诉讼,在程序上,就对当事人的诉权进行了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该规定是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从这一条也不能得出当事人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结论,也不能得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能单独并行审理的结论。其二,交通肇事罪案件,交警大队就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出具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存在事实难以查清,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情形。刑事诉讼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并不影响民事诉讼对要件事实。其三,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般都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几个阶段,其经历的时间,快则半载,慢则年余,甚至更久。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处理方面也不例外。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所涉及的交通事故,绝大部分都是造成了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也就是说,死者的家属如在短时间内,未能与肇事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就必须等到肇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通过判决或在刑事审判时通过调解并达成协议后,才能在理论上获得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份,因肇事车辆已投保了国家强制要求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车主实际应支付的赔偿款,大部份甚至全部都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理赔,但其取得理赔的主要依据必须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法院不能对其民事赔偿问题先行作出处理,车方也就无法取得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法要求保险公司进入理赔程序,而受害方也无法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款,导致其物质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赔偿,精神痛苦无法及时得到安抚。另一方面,因事故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赔偿标的额又相对较大,车主或肇事司机无能力垫付,作为车主或肇事司机,也希望法院能及时地将民事赔偿问题作出处理。若民事赔偿不能先行,在对肇事司机进行审判时,因其未能及时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悔罪表现得不到认可。这种情况,在法律救济上就产生了真空。从有利于及时赔偿,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不能把先刑后民作为当事人救济的唯一、必经途径。三、结果1、首先民事和刑事判决没有直接关系。2、其次,由于肇事司机被批捕,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当事人的民事案件有可能会中止,因为法律一般原则是先刑后民。3、刑事责任的判决会受到民事赔偿的影响,如果积极赔偿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从轻判罚。但是只是酌情,实践中交通肇事,如果还积极赔偿,一般情况是缓刑综上所述,当您遇到交通事故时,可以先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将自身损失降到最低;如果您是司机,不能逃逸,必须立马和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协商赔偿。希望以上关于交通肇事先提起民事诉讼的结果的相关内容对您能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一、过节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节日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如果是现金福利和补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如果是发放的物品福利,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法中免税的福利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离婚的状况很对认在生活中遇到过,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很多人会显得不知所措,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分割车子的情况,那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一方...


·撞车走保险有多少
      撞车走保险有多少额外赔偿?撞车后,第一时间除了通知警方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过来进行现场事故的勘察,确定好事故的责任者和受害者之后,他们进行赔偿的清算,这样才能知道撞车走保险有多少额外赔偿,然后他们依照法律对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赔偿。以下是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赔偿标准。 具...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该“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在劳动者伤情已经基本上稳定的情况之下,来向专业的机构来进行一个认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车辆损失险不赔偿情形有几种
      车辆损失险不赔偿情形有几种(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


·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怎么变更
      现在随着购房人数的越来越多,不少的人是采用按揭的方式买房,于是,总会发生一些会产生合同变更的情事。因此,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是不是可以变更?如果可以,怎样变更?这类问题层出不穷。接下来,我们将给予您一些解答这方面问题的内容。 一、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怎么变更 约定俗成的情况是...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一、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 1、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


·醉酒驾驶动车是怎样处罚的
       醉酒驾驶动车是怎样处罚的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一、酒驾和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