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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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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探视权时间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综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介绍,对于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除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不然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一权利的实现。但是法律对探视时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需要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的程序了,通过法院来判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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