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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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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对方预先给付的金钱。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由收受方退回或抵作价款。给付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可以看出,定金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的义务。

  
    

  
      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中惟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的适用规则如下:

  
    

  
      首先,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

  
    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

  
    

  
      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增加。据此,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金金额大小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对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可以概括为:①原则上不并存;②就高不就低;③优先适用违约金责任条款。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五,综合裁量法
      这是实践中法院较多采用的方法,其往往综合获利情况、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因素、当前经济形势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综合裁量法同估算法有类似之处,但是这两种方法仍有一些细微差别。除前文指出的计算原则区别外,估算法通常是由守约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估算的损失数额,且此种证明已经使得法官对...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一,差额法
      差额赔偿原则是将损害行为发生时受害方的财产状况与合同得到适当履行后受害方所应处于的财产状况进行对比,其中的差额即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然,差额原则是以合同履行后的状况作为参考,为一种假设的财产状况,在买卖等类型的合同中适用,计算起来较为方便。例如,在房屋买卖合...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三,类比法
      此种方法是指比照守约方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其他单位在类似条件下所能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可得利益的赔偿数额。基于类比法,既可以守约方在过去同时期所取得的利润为参考对象,又可以同类合同在同时期内履行所获得的利益为依据,还可以其他人同样的设备投入生产运营所获取的生产利润等作为参照对象。 使用...


·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


·对方违约时能要求既支付违约金又双倍返还定金吗?
      违约金具体金额的确定方法: 1、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需要提醒是,如果实际损失高于约定好的违约金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法院申请调高。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的,可以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可预见利益来计算。具体的损失赔偿金额计算有困难...


·违约金过高的判定
      1.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应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不能作为判断本案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2.违约金是本案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与民间借贷利率的性质和约定目的并不相同。投资合作与借款有所区别,投入资金系把投资人的资金置于市场配置中,以其...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
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 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


·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可以要求买方按现价付款吗?
      逾期付款期间,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物价上涨后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的,可以要求买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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