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通常管辖: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别管辖规定: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5、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现在深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让当事人取,或寄法院专用邮政快件,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二) 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三) 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四)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五)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我们接手的离婚案件,近60%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是不大的。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司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六)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深圳,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1、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2、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 、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七)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八)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上述就是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权确定介绍,原则上,离婚案件是原告就被告,通常由原告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要是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具体的管辖法院就不确定了。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
      婚姻双方分居三年会自动离婚吗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遭受家暴如何处理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遭受家暴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伤害,包括人身上的伤害与精神上的伤害。而另一方面,很多家暴的受害人在遇到家暴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遇到家暴该怎么办才好。 一、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承担。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根据纳税人性质、行业情况等因素,税率不一样,普通发票怎么计算和税率问题。 首先区分一个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年应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即一年销售额达到一...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
      当婚姻发生了状况,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时,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到哪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等问题参赛了疑惑。下面,我们将带着你了解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


·一、农村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农村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如果国家的工作人员对公民、组织等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了伤害,公民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当然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申请的相关条件外,更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期限。那么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


·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
      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不是光靠举行结婚仪式就行了,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这个时候就会对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进行了要求,那实践中,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 1、...


·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如果夫妻在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没有进行调解和好的余地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而起诉离婚和其他的诉讼案件一样是有一定的诉讼程序的,而起诉离婚起诉状便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而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起诉状不知道怎么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


·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只提起了一次离婚诉讼然而就被法院判决离婚了,但现实中也有那种起诉了很多次之后才判离婚的,有的人在看到别人一次就判离的时候,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这其实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