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受二手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吸引,很多购房者在实际挑选房屋的时候,往往更青睐于二手房。虽然二手房价格要低一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必商品房交易的风险少,那究竟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
   1、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买受方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交易房屋方面的风险。
  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房屋权属存有争议;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的共有房屋;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法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 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被依法査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存有质董瑕疵,有的房屋甚至还有大量的物业及水电等费用没有结清等。 总之,二手房买卖中确认房屋产权的真实性非常重要。建议:买方在签订房屋买 卖合同前应到房地局产权产籍处査询房屋的权属情况,包括该房屋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情况。只有在确认了房屋的权属,核实了房屋的产权类型等情况后,买卖双方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房屋贷款风险。
  二手房买卖中大多数买方都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实践中常发生的纠纷是,为了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很多中介公司承诺的可按 房屋合同价的几成办理贷款等。一旦办理不成,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事实上,银行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审核比较严格,而且还会涉及对所交易的房产进行严格的评估作价以及相应的贷款政策等,所以,买方最好应在确认贷款银 行可以贷款的情况下再行购买。
   4、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风险。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査封,防止房屋被转移。
   二、二手房交易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
  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这种方式是通过协商或谈判最终实现对争议的和解,故这种方式又称为和解。
  协商解决争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无须第三者介人,完全由当事人各方自行 解决其纠纷。由于协商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来解决争议的,所以,当事人协商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协议实质上是成立了一项新的合同。因此,一旦当事人经协商依法达成 解决争议的协议,该协议即具有与合同一样的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和认真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2、仲裁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并不是一种法定的诉讼 程序,而且,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 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机构专业性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但是,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房地产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由人民法院在房屋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都需要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才决定是否购买,否则的话就会因为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人说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与商品房交易的风险不同,但其实还是差不多的。而二手房在别人实际居住过一段时间之后,更清楚房屋的质量问题。
  
  
  


·一、交通事故肋骨损伤算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肋骨损伤算伤残吗?可以算伤残,但是否可以鉴定等级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没有其它严重损伤的,构不上伤残,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具体在赔偿时,还应该根据双方所负的事故责任来确定。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结论为准。赔偿项...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车损险不计免赔额的内容有哪些 一、车损险不计免赔定义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


·2023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
      一,2019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车祸不肯赔偿怎么办
      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二)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


·一、小汽车司机醉驾撞死人怎么判?
      一、小汽车司机醉驾撞死人怎么判?一般醉驾撞死人的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进行处刑。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但...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若如不然,在交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罚款规定是什么?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二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


·一、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仅规定了需要赔偿的阀内,具体的赔偿范围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包括刑事方面的责任。而作为受害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是可以提起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的,那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 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摩托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