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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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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 一、如何起诉
  1、选择最有利的法律依据主张权利
  2、如果确认因为医疗行为遭受损害,患者一方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因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医疗机构;如果在诊疗过程中,确认因医疗产品,比如医疗器械、药品、消毒药剂等遭受损害,患者一方除了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外,还可以一并起诉医疗器械的生产者、销售者;如果确认患者一方因输入不合格血液制品遭受损害的,可以同时起诉医疗机构和血液提供机构。
  3、患者一方既可以选择依据医疗服务合同起诉医疗机构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医疗机构主张侵权责任。这两类责任的法律认定依据不同,选择不同的主张,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但同时,《指引》明确,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释明患者一方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法律依据主张权利。
   二、证据材料
  1、医疗机构应配合患者复制病历资料
  2、医患双方都有责任提供由其保存的病历资料。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自己保存的病历资料,导致不能查清有关事实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患者应当提供由其保管的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由其保管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资料。
  3、《指引》强调,患者及其近亲属有权复制、封存在患者接受诊疗期间形成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患方患者复制、封存已经形成的病历资料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三、医方权利
  1、六种情形医生可先紧急施救
  2、《指引》明确,有下列情形,患者生命垂危且不能表达意见,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为挽救患者生命,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一)近亲属不明或者无联系方式的;(二)有联系方式但联系不到近亲属的;(三)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四)近亲属的意见不一致且形不成多数意见的;(五)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利益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指引》同时指出,在前款情形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怠于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造成患者损害,患方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可免除医疗机构责任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2、《指引》进一步提出,“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2、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问题的解答,您在遇见医疗纠纷时可以以此作为参考,发生医疗事故后要及时的保存证据,由于医患关系的存在,患者能够掌握的证据往往很少,所以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您在遇见医疗纠纷时可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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