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救济
  如果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没来得及产权变更登记,所购二手房就因房东涉诉而被查封。购房者应当向实施查封的法院咨询查封原因和查封金额,并可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因为只要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房款并入驻该房屋的,法院不得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及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然,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不大的话,那么可以以未付的房款作为担保,让法院解封。如果开发商的相关债务金额巨大的话,那么购房者将不仅面临无法获得房屋的风险,只能够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更甚的是开发商债务危机,购房者钱款两空。因此,做出购买该类房屋的决定应当谨慎,并咨询有经验的律师以规避相应的风险。效果了可以继续接受治疗。
   二、买的房被查封了怎样解决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购房者对该房屋上的权利必然会受到影响。如果购房者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审查购房者的权利是否应该受到保护。以下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优先于保全查封,购房者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购买了该房屋,应该优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房屋被保全查封而妨碍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该按照前述处理原则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2、人民法院对房屋予以查封保全后,购房人与出卖人以查封房屋为标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由于司法查封的绝对效力,查封标的物在查封期间禁止处分和流通,双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除买卖合同因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外,其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里要说的是,在涉及同一标的的房屋上并存工程款优先权、所有权、抵押权、被安置权等诸方面权利的处理中,迄今为止,在审判环节中尚没有有效的衔接和协调处理的手段和程序规定,对此问题的协调解决一般也都是执行过程中根据上述处理意见和原则妥善处理。不同的受案法院在审判、查封保全、强制执行中,对购房者所购房产采取相应措施时,应相互沟通,协调处理。案件可以移送管辖的应该及时移送;可以合并审理和并案执行的宜合并审理和并案执行;需要协调处理的,应积极与受案法院协商或者上报上级法院协调处理,已避免司法冲突,产生不良社会后果。
  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对房产证是否属于本人,是否有抵押等情况存在。如果您没有注意到这些,购买的二手房被依法查封了,也不要着急。可以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建议您请律师帮助您解决。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分析
      在生活中经常有发生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公然冒充他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诈骗活动,使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将为您列举一个相关案例,并做出分析。 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 1、案情: 为了实施诈骗活动被告人刘某租用某小区住宅一套,与房主签订租房期...


·房屋买卖协议书的范本怎么写?
      很多时候,我们都追求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一套房子。所以,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关注购买房屋相关方面的问题。其中很多人都对房屋买卖协议的合同的一些细节产生关注。因为一份正确的房屋买卖协议的签订,是我们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也是我们今后发生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那么,房屋买卖协...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费吗?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费吗?需要,过户费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具体如下: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收取,不低于200元。2、评估费用,一般100万以下部分差额计费比率 大约是千分之五, 100万-1000万 是千分之2.5.3...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 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一下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人口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城市人口对于房产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缓解房产不足与需求过大的矛盾,南京市政府提高了二房的首付比例。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 十一楼市调控...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买卖双方都是同一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为: 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到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