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的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的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并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者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且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的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缴纳的费用。
   二、养殖场被征收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该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相应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照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如果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如果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和违章建筑物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予迁移费或补偿费
  总而言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但是根据你所拆迁房屋或土地本来性质或用途的不一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现在正遇到拆迁的相关问题,分清楚自己拆迁地是按住宅房补偿还是养殖场或是其他,希望我们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帮助。如果实在不是很清楚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可以联系律师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许多政策总会先做表率,给其他省份地区做示范,房地产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北京房产政策比其他地区省份更为周全和细化,市政府为压制房地产持续过高房价出台多个政策,可其房产价格仍比其他一线城市高得多。我们为正准备在北京买房人士整理了先关房产...


·在生活当中,除了房价能够引起我国公民的极度关注以外,其实,不
      在生活当中,除了房价能够引起我国公民的极度关注以外,其实,不同的房产性质所享受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国公民其实对于具体房产性质的关注度也是非常高的。您都知道,在拆迁过程当中所发放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所以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棚改定向安置房是否受法律支持? ...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农民口粮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除土地补偿对村集体外,其他两项都给个人。要征收土地,...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上海离婚房产纠纷是如何处理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为别的原因需要离婚时,如果之前没有协议好财产应如何分配,离婚时遇到财产分割可能就会有纠纷了,特别是对于房产来说。在我国每个地方的房产纠纷可能都会有写不同,我们就拿上海来说吧,对于上海离婚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从几个问答来探讨下吧。 一、房产证上有未成...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要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话,此时的房产属于按揭房,办理下来的房产证都是要抵押在银行的。而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有的也会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时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交易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社会财富的剩余越来越多,而今房屋产权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对于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一、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


·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

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

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批(首付款的监管银行与贷款银行必须一致)

第三步,银行审批通过,银行将如下材料递交房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