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三)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四)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二、合同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的区别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行为。而信用证诈骗罪主要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但信用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仍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发生的范围不同。信用证诈骗罪发生在信用证业务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2、犯罪手段不同。信用证诈骗罪主要采取以下手段: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等。而合同诈骗罪,在犯罪手段上,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实践中,不仅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有一定的相识之处,合同诈骗罪与信用证诈骗罪之间也是有很多一样的地方,您需要仔细进行区别,避免定错罪。而不管是怎样的诈骗犯罪,其实行为人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的。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约,直接根据约定办事即可。那么,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我们今天针对此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手写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手写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的书写形式而有区别,无论是手写合同,或者是打印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体现,并且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就是合同。 二、手写合同的...


·继续履行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继续履行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将合同继续履行,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能都会遇到合同在签订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也或者是因为有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导致合同中止,在这个时候,如果想要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就需要向法院起诉继续履行合同,那么继续履行合...


·合同无效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有效,则会产生合同履行相关的法律后果。在一方对合同违约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合同无效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很多种,不管是因为什么,如果当事人签了无效的合同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说明。 一、合同无效当事...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人们在签订合约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在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被告一般会声称违约金过高,希望法院能予以调整。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1、被告提出违约金...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定金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由此也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一般是与主合同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变更合同时有何赔偿?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