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 费用的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后段)。另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属于对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进行保全而言,此种费用可以作为公益费用,使之在债务人的总财产上具有优先受偿效力;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受领标的物并因保管而支出费用的场合,对于该费用的偿还请求权,还可以在标的物上发生留置权。而在债权人事实上优先受偿的场合,其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则不再构成公益费用,因而不应当再发生上述优先受偿权。
  煤矿公司于1998年至1999年欠某银行债务本金3945万元,利息526万元,A公司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0年12月13日,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煤矿公司将其吉山、赵楼、土型三座煤矿的整体资产和洗煤厂、其他设备、车辆等资产以6000万元价格转让予汽车厂,三煤矿的职工安置由汽车厂负责,煤矿公司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和遗留亏损与汽车厂无关。
  协议签订后,汽车厂按约支付了6000万元的转让款,取得了合同项下煤矿的资产,并将该资产全部投入安徽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并投资200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煤炭开采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但是,因法院对煤矿公司的部分资产采取了查封措施,致使汽车厂没有取得洗煤厂、其他设备和汽车等价值1700万元的资产。
  在产权合同签订前,煤矿公司单方曾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吉山、土型煤矿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按照2000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以重置成本法评估认定分别为6518万元和3753万元。在资产转让后,矿业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5月31日为基准,对赵楼煤矿资产评估为2348万元。财务报表标明:1999年12月31日,煤矿公司的固定资产合计为169亿元;2000年7月31日,煤矿公司的固定资产合计为17亿元;2001年6月30日,矿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净值为117亿元。
  某银行于2001年4月9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煤矿公司偿还债务,并以资产转让明显低于评估价值为由,主张撤销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某银行的债务偿还请求,但以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为由,对某银行撤销权的诉求予以驳回。2002年4月12日,某银行再次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某银行曾就该债务的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煤矿公司和A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一审认定:某银行诉讼理由具备了《合同法》第74条所列四项要点,在无法准确划分当时资产转让范围的情况下,整体性撤销了汽车厂与煤矿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汽车厂不服一审情况,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以上内容足以说明撤销权诉讼期间是可以支付价款的。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内容。对于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支付价款这个问题相信已经迎刃而解了。撤销权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相对熟悉的一项权利,在由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都会有这个权利。在处理债务纠纷事件时一定要有一个冷静的头脑,对于价款要合理思考才会胜算。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是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有哪些?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2009)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主的协议来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所有的财产,另外一方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都是可以的,只要都同意就可以,否则的话到法院来进行判决的话,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1、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民间借贷3分的利息违法吗
      犯法。三分利息就是一个月百分之三,一年百分之三十六,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二十四的红线,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不收法律保护,是犯法的。未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还是收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


·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
      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也渐渐地成为了生活中的“主力”。而这一行为的产生,却增加了人们上当的几率。因此,在必要时候,保留证据,是很有必要的事情。所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 一、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


·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
      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三方委托收款协议范本三方委托收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丙方: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租第______号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民间借贷中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民间借贷中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我国民间借贷三万起诉多少天开庭
      民间借贷起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有哪些特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分析。一、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的?...


·导致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都会导致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在中断期间,该债权人是不得转让自己的债权的,这是为了使得债务人的权益也得到保障。通常情形下债权转让关系到三方当事人的权益,故而有时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时才可以转让。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