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明确: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但在预缴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②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③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同时需注意三点:
  
  (1)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3)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低于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政策如何落实,对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其中: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明确,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
  
  (1)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转制时可按规定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进行资产处置,对经确认的损失可以在净资产中予以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4)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适用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和转制企业。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在《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中明确:
  
  (1)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和认定工作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商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另行明确。
  
  (2)经认定并符合软件企业相关条件的动漫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3)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凡未注明具体期限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发布〈中国建材报〉社等19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中国建材报》社等19家中央所属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享受相关的企业所得优惠政策。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6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201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确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6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符合《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2013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可享受企业所得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随附件印发了通过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及范围面积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科学技术部关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等21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2013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确认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等21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享受2013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可享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还随附件印发了2013年度通过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及范围面积。
  
  1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明确: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地理信息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以申请享受有关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3、《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小微企业减免税费的相关法律知识,解决了您提出的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这一疑问,近年来由于国家的鼓励,越来越多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开始兴起,为了进一步的扶持小微企业,支持鼓励民众创业,因此我国就出台了减免小微企业税费的相关法律条款。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公司注册有明确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根据注册资本不同,公司注册的类型也有不同,具体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一、国...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如小型企业、个体商户等都是属于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创立了小微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仍面临的生存的风险,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没有人愿意融资小企业,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能够长远的发展。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一、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多重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其特有的特性,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所认可。在设立该类公司实体时,需要格外注意法人的人选。有这样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本文会对此进行系列的专门讲解。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民法典...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分公司可不可以有股东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熟悉的了解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制度。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 创立一间公司,想要使其成为一个真实合法的企业,就要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流程步骤,遵照法律要求的步骤执行,最终合法取得公司所需的全部证件,一间公司才算注册成功。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是每一个创业者最关心的内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带来相...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念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理解,公司法关于合伙人概念以及相关内容的释义也阐释得十分到位,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到底在公司法中的合伙人如何区...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