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后会让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实行产权调换,可以折算成货币进行作价补偿,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框架结构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20元/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计价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商品房价格的85%。二、漳州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三、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1、对拥有产权(含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①建设用地红线图;②建设用地使用证;③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平方米作价补偿。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四、阁楼的补偿标准如下: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注: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是关于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解答,市民们要先对政策清楚了解并且正确解答政策中的条款,对自身利益相关的要格外了解详细,房屋拆迁安置有多种方法可以选择,市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政策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这样可以自行购买其他喜欢的地段的房屋。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抵押人 将坐落于 ,栋号 ...


·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知识: ...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房款的,此时房屋的面积除了公摊部分外,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了,也可以叫做建筑面积。但事后测量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现在国家为了进一步的发展,就需要进行开发建设。这时候农村的厂房就会进行拆迁,为了给拆迁户一定的补偿,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拆迁补偿条例。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国家对于农村厂房拆迁补偿的实行办法,看看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一、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租房的过程中,出租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1、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子属于不动产,在我国对于不动产采取的时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是属于自己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房子无法过户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房子无法过户 房屋交易不仅流程多,暗含的陷阱也多,会导致房子无...


·房屋拆迁谈判,和拆迁方怎么谈可以提升补偿?
      房屋拆迁谈判,和拆迁方怎么谈可以提升补偿?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这是贯穿整个谈判过程的核心工作,对于谈判的后期走向和最终的结果起到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处的合理定位,包括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定位也包括对于拆迁方的定位。  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项重要但是很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房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